秦时明月万里长城儒家君子之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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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楼主对这场辩论逐句梳理的部分(没想到竟然坚持写完了,哈哈,鼓掌。)下面我会将这次辩论的核心问题、辩论各方提出的论证层次、论点及论据总结一下,然后发表点自己的看法。
在总结整场辩论之前,我想先评价一下玄机在“君子之道”这一集的表现。话说,对白精彩不容易,主要用文言文写出精彩的对白更不容易;对白合乎逻辑不难,但在古文中展开逻辑就不容易。玄机能在整场辩论中基本保持逻辑链条不断,言辞不“水”,甚至对某些古文的理解更为透彻,已经非常不错,所以我给一个“良”。但我们总是对秦时有更高的期待,所以不能不指出它的不足之外,希望玄机精益求精:
第一,语言需更为凝练,特别是不能出现无意义的赘述之语。要知道,整场辩论发生在三位师公和荀卿这些儒家的高级知识分子之间,即使为了照顾观众做必要的解释,也要把握好一个度,否则岂不是显得诸位师公水平有限,连自家经典的涵义都不清楚了?例如,除了前文提到的“不能爱惜自己的百姓”之外,对“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也”这一句的解释,也显得长而多余。
第二,引用古文的时候,千万不能再出现把作者都搞错的低级错误了。万一遇上较真的观众,这样的错失会让他们怀疑玄机的态度是否严谨。
第三,在解释古文的时候,虽然可以发散,却不宜偏离一般正统的解释,要注意引用的古文与要说明的问题之间的关系,更要注意文言文各断句间的逻辑关系,否则传播传统文化岂不有误人子弟之嫌?“为官者不知清廉”这种自己意会出来的解释还是不要了。
挑刺到此为止,下面我们总结一下这次辩论。
我想用一种大家较容易理解的格式总结一下此次辩论(真心觉得中文词汇不好找,只能用点英文了):
Issue:儒家是否应该收留明羽二人?或,儒家是否应该把二人交给帝国?
Sub-issue 1: 收留二人是否有违儒家的“仁义”之道?
(1)个人修养层面的仁义讨论;
在这个层面大家的争论较少,意见基本一致。特别是在荀卿说出“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之后,就连大师公也很难反驳说,将两个无辜的孩子交给帝国送死是仁义之举。
(2)家国天下层面的仁义讨论。
明羽二人“帝国叛逆后代”的身份引发了是否应该遵守国法将二人交出的激烈争辩。忠君是儒家称许的道德,忠君就意味着需遵守国法,执行君主的命令。但忠君是无条件的吗?子房通过“民为贵君为轻”及“惟仁者已在高位”引发对始皇帝统治“无道不仁”的讨论。他的主张是,如果始皇不仁,他的统治就失去正当性,忠君也就没有意义了。对于始皇不仁,子房给出的论据是“秦吞并六国,天下因战事而失去生命的百姓不下百万。长平之战,坑杀战俘就超过四十万。而受战火屠戮,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的平民更是在百万之上。”这样的论据是否有力?
Sub-issue 2: 收留二人是“君子”的作为还是“小人”的作为?
关于君子小人的辩论,归根到底还是在说小圣贤庄的功能定位问题。“传播教化和平之道”就是君子?否则就是不忠不孝的小人?
Sub-issue 3: 即使君王无道,小圣贤庄是应该独善其身,专心学问,还是应该挺身而出?
此处还是小圣贤庄的功能定位问题。
综上,子房和大师公在两个问题上有根本分歧:其一,始皇帝的统治是否“无道不仁”,以至于失去了合理性,所以“忠君”变得没有意义?其二,无论始皇是否“有道”,小圣贤庄的定位是否只是“不涉军国政治,安心传播儒家绝学”?下面我想就这两个问题结合动画谈一点自己的观点。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秦王统治是否“无道不仁”?囿于子房给出的论据,我们重点讨论秦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战争是否是不义之战。良殿明示给我们两个认定这场战争实属不义的理由:其一,在这场战争中,平民百姓伤亡惨重、生活受到极大破坏;其二,长平之战坑杀战俘的行为惨无人道,“不仁不义”之极。此外,他的发言中还暗含了另外一个理由:这场战争的性质是“吞并六国”之战。
要评价一场战争是否正义,有一个坐标系选择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以什么理论为基础来进行评价。现代有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我们自己的文化中也有包括墨家非攻之类的各种理论,更何况还有专门钻研战争艺术的兵家。但如果考虑一下,就会发现这些理论作为此处的讨论基础都不合适,因为子房在做上述发言的时候是在讨论儒家的君子之道,是在以儒家思想做基础树立自己的观点。所以楼主以为,只有以儒家的战争观为理论基础讨论子房的论点是否立得住才有意义。这是楼主首先要澄清的一点。
另外,讨论一场战争是否正义还有角度的问题。这一点即使没有理论支持,我们也能从子房的发言中衍伸一二。战争的争议性取决于两点:一是战争的目的或动机,即为了什么而战?此处战争的目的是“吞并六国、统一天下”。二是战争的过程与功效,即怎样去战或战况如何?“怎样去战”指的是“坑杀战俘”,“战况如何”对应在此处是“虽然完成了统一,但平民百姓伤亡惨重、流离失所”。
明确了以上两点,我们就可以以儒家的战争理论为基础讨论秦统一六国之战的正义性问题了。
对于儒家思想,大家了解最多的是他们的仁义道德观,他们的忠恕行为理念,甚至他们的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众人可能以为,儒家理论中很少谈及战争。但这实在是天大的误解。
事实上,按《论语》的记载,孔子是把战事、祭祀和疾病三者并列在一起的,认为它关系邦、国、家、身的生死存亡,从而战战兢兢、谨慎之至地把它作为大事来看待,所谓“子之所慎:斋、战、疾”(《论语·述而》)。《孟子》中亦有多篇提及战争理论,其中就有我们耳熟能详的“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荀卿老爷爷更是专门著有《荀子·议兵》一篇。一句话,儒家的战争理论其实很丰富。
这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良殿在论证“始皇帝统治无道”时挑选“战争”而不是“节用”或“劳民伤财”这个角度:任何人在辩论时都会选有利于己方且理论支持丰富的那个角度吧。理解到这一点,我突然觉得玄机在设计这场辩论的时候是真下了功夫的。他们不光敢于挑战主流观点,挑选独到角度,而且这种选择符合当时的人物身份和情境。显然,他们应该对有关理论进行了相应研究。
下面我们就分别从“动机和目的”及“过程和功效”这两个角度论述一下儒家的战争观,并以此检验子房论点。
关于第一个角度,儒家认为“国之大事”的战争正义与否,首先就在于战争的目的是否是为了“仁义”。事实上,他们认为春秋以来各诸侯之间为攻城夺地相互征伐的战争都是非正义的。
《荀子·议兵》篇曰:“彼兵也,所以禁暴除害也,非争夺也”。故而无论是兴兵于内还是出兵向外,无论是决战邦国境内还是邦国境外,旨在武力抵抗侵害民生的行动和武力征讨侵害民生的行为,才是正义的战争。《孟子·离娄上》曰:“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在这里孟子激烈的批判了为了“争地争城”发动的战争,认为这样做的人死有余辜!这就是孟子著名的“春秋无义战”的论断。儒家这样的战争观是与他们的“仁义”伦理观及“民为贵”的政治理论相呼应的。
对应此处,秦吞并六国的战争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争城争地”的战争,所以这场战争就有了不义的一面。然后我们必须看到的是,在“吞并六国”六国后面还有“统一天下”这个结果。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这场统一之战结束了数百年来无休止的掠夺、兼并战争,创造了一个国家统一、社会安定的环境。这在当时甚至是众望所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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