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战争战役城市建筑规则介绍
2010-11-24 10:08
来源:官方
作者:艾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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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始主城状态
1、原服务器主城带至战役,主城自动升级为二扩城;
2、内城建筑保持原有等级,外城资源建筑自动升为满级40;
3、激活时非正常状态建筑规则
(1)升级未完成的建筑(科技)——按升级前的等级带至战役;
(2)修复未完成的建筑——按废墟状态带至战役;
(3)所有停电及非100%供电建筑——恢复100%供电状态。
二、分城规则
1、基地科技取消建筑学;
2、每占领一座本方保护区内的阵营据点均可开设一座分城;
3、本方阵营据点占领数量为开设分城数量;
4、已开设分城,阵营据点丢失不影响分城数量;
5、如本方阵营据点与分城也同时丢失,将不可再开设分城,直至再次占领阵营据点;
6、分城外城资源建筑可升至40级。
三、建造规则
1、兵营、重工、机场将不限制建造数量;
2、每将兵营(重工、机场)升至满级即可再建造另一座。
四、兵种规则
1、所有兵种默认为已激活状态,兵种训练条件不变。
责任编辑:艾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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